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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校今秋实行新资助体系——勤工助学酬金每小时不得低于8元
发布日期: 2016-09-20      文章访问量: 7

本报北京今日电 (驻京记者 叶薇)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,普通本科高校、高等职业学校将实施新的资助政策体系。全国每年将有400万大学生获得各种形式的资助,平均每100名大学生就有20多人可以获得资助。这是记者昨天从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。


  贫困学生每年两千


  新的资助体系由国家奖学金、国家励志奖学金、国家助学金、国家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等多种方式组成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助学金,每年资助340万名学生,每人每年2000元;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,每年资助51万名,每人每年5000元;特别优秀的学生可获得国家奖学金,每年奖励5万名,每人每年8000元。


  规定勤工助学薪酬


  新的资助体系还规定,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参加勤工助学,临时岗位的每小时酬金原则上不低于8元,一个星期不超过40个小时。校内的岗位,主要是助教、助管和一些后勤服务工作,优先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参加。


  民办学校排列其中


 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昨日表示,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制度没有把民办学校排除在外。


  赵路说,民办学校如何执行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制度,均有原则性规定,如民办高校必须规范办学;民办高校举办者要按照一定比例从事业收入中提取4%到6%的经费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招收的学生如果要申请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必须符合申请条件等。


  他指出,民办学校具体如何执行国家奖学金、助学金制度,由各地负责制定具体办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