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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7-09-03      文章访问量: 11

根据省财政厅、教育厅、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下发的文件《关于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加强教育资助工作的意见》(苏财教(2016151号)通知要求,进一步加大对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(以下简称“建档立卡家庭”)教育资助力度,结合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排情况及学校实际,现就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资助对象

我院在读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本(专科)学生

二、资助条件

申请资助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:
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
2.遵守宪法和法律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;

3.勤奋学习,积极要求上进;

4.诚实守信,道德品质优良,积极参加公益活动;

5.生活俭朴,无高消费行为;

6.“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”中能查询到该生建档立卡电子信息档案:本省学生由助学办直接在“江苏省扶贫信息网络系统”核验;外省学生由生源所在地扶贫办提供相应查询证明后提交助学办核验;

7.本年度未享受过学费减免,未享受过建档立卡相应资助;

8.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三、资助内容

对于符合条件的学生,根据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等级,给予相应学费减免;享受相应等级的国家助学金;享受“绿色通道”政策,优先办理国家助学贷款。

四、资助程序

1.学生书面申请

学生填写《南通大学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》(附件),交由生源地扶贫办审核后,连同《扶贫手册》或《贫困户登记卡》原件及复印件一份、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学生建档信息截屏一份(盖章)于2017年10月8日前提交学院审核。

2.学院审核

学院结合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,确定拟资助对象,经适当范围公示一周无异议后,在申请材料上签署审核意见,并分别于2017年10月17日前将审核材料、《建档立卡学生统计表》汇总至学生工作处助学工作办公室。

五、相关要求

1.贯彻落实精准资助政策,及时做好相关基础工作。认真贯彻落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,严格认定标准,坚持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的原则,积极开展摸排认定工作,为实施精准资助做好基础工作。

2.扎实做好宣传工作,确保资助政策人人知晓。要在准确理解精准资助的政策和举措后,加大宣传力度,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全方位、多角度的宣传,确保每一位在校学生了解精准资助政策、知晓相应的办理程序,让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,解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后顾之忧。

3.资助育人相结合,全程帮扶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对认定后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在采取一系列相应资助的同时,要通过电话回访、实地走访等方式详细了解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教育、经济等有关情况,实施家校协同育人,并针对收集的信息,采取精细化、个性化的帮扶措施。要做到不仅在经济上帮助他们,还要在精神上鼓励他们,引导受助学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,培养学生自强自立和诚信感恩的优良品质,让学生健康、自信、快乐成长。

 

附件:

1.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审批表

2.建档立卡学生统计表

91111威斯尼斯人学工办

2017年9月3日

附件1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.docx

附件2建档立卡学生统计表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