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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受助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报的通知
发布日期: 2017-11-15      文章访问量: 12

为进一步推进学院加快受助学生社团建设,支持受助学生社团开展各类活动,提升资助育人成效,我院继续推行受助学生校园文化项目申报活动,借此鼓励全院受助学生积极开展各类自助、互助、助人的校园文化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项目范围

项目必须有助于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能力,修身励志、感恩奉献。项目可围绕学生公益服务(劳动)、学习互帮互助、心理帮扶主题教育、大学生劳动教育引导、素质能力拓展、资助成效微电影剧本创作和视频拍摄等内容申报。

二、申请办法

1.以受助学生社团为单位,自愿申请

2.社团负责人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,填写《南通大学受助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请书》,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必须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且项目组成员不少于8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与。(项目实施时间:1127—12月15日)

3.学院审核。学院统筹、审核,遴选1~2项,于1120日前将《南通大学受助学生校园文化活动项目申请书汇总至91111威斯尼斯人16号楼123办公室,电子版发送至箱:183950470@qq.com。

三、学院审核

根据报送的项目内容进行审批,及时公布立项申请结果,每个立项项目给予300—500元的经费资助。

四、其他要求

1.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。明确“助学与教育并举,资助与育人并重”,发挥资助工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人成才的教育和引导功效;指导学生项目申请,精心安排,周密部署,形成有广度、有深度、有影响力的良好校园文化氛围。

    2.广泛动员,重在落实。自定主题,广泛动员,吸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觉主动参与,充分发掘学生们的大智慧。项目活动必须具有正能量和可操作性;每个项目配备一个辅导员或者班主任作为指导老师,负责受助学生校园文化项目的全程指导和把关,确保项目富有成效地开展。

3.总结积累,经验推广。及时总结取得的成果和工作经验,形成资料存档,可适当在校内外媒体上进行正面报道。在指导学生项目实施过程中,要积极探索好的做法,打造特色活动项目,以文字总结或现场观摩形式在院际交流和推广。

 

 

91111威斯尼斯人学工办

201711月15

南通大学受助学生校园文化项目申请书.docx